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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在追讨工程款中的妙用

律师函在追讨工程款中的妙用

  • 分类:中筑案例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12-03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案例一:
2002年3月6日、2002年4月15日,某幕墙公司与上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某项目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签订《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根据结算工程总价款为8,141,277.00元,其中工程保修金433,258.00元,合同约定工程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第一年保修期结束支付3%,第二年保修期结束后支付2%,该工程已于2003年11月12日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但截至我所发函时即:2007年8月13日,建设工程公司尚有141,277.00元尚未支付给幕墙公司。
案例二:
2003年7月16日,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幕墙公司签订《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某会所明框玻璃幕墙、门窗工程由幕墙公司施工。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657,382.91元(陆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贰元玖角壹分),其中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一次性支付给幕墙公司。合同签订后幕墙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经结算本工程价款为人民币812,865.72元(捌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伍元柒角贰分)。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该工程款的95%,共计人民币772,222.43元(柒拾柒万贰仟贰佰贰拾贰元肆角叁分),另有5%作为工程保修金计人民币40,643.29(肆万零陆佰肆拾叁元贰角玖分),截至2007年4月28日该笔工程保修金尚未支付。
问题解决:
本律师听取了幕墙公司副总及及有关人员的陈述、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相应调查核实后,分别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函,要求其归还相应的工程尾款。
在本所律师发出律师函后分别于第三天、第五天接到了对方的回复,表示愿意和解此事,结清工程尾款。
后在本所律师的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协议,解决了上述纠纷。
律师函的妙用:
律师函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律师函在解决工程款纠纷中具有很多优势:
1.由于律师函是由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的眼光和观点对某一事件所作的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所包含的法律尺度和经验判断必然使得每一个阅读者都会下意识地将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及法律作一番比较,得出自己的 " 法律评价 " ,甚至做出法律风险估计。因此可以说,律师函是对阅读者的一个快速 " 洗脑 " ,迫使他从一般的思维转向法律思维,律师函所具有的这种引导和威慑作用是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
2.从诉讼与仲裁的角度讲,巧用律师函还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律师函所需时间周期短、简便易行,费用低廉,效果明显。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工程款纠纷,适用律师函追讨工程款有它独特的优势。相比诉讼,律师函所需时间短,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左右即可得到对方的回复,进而确定问题的解决方案。另外费用低,省去了一审二审、省去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我们发出的律师函 80% 以上得到积极响应,30% 以上达到基本目的,深受客户的信赖。一旦律师函未起到预期的作用,转入诉讼程序,根据本所的收费办法,该部分收费自然折抵到律师代理费中,所以客户不必担心进入诉讼程序花了冤枉钱。
在工程款纠纷的处理中,巧妙运用律师函解决工程款纠纷往往能令客户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律师函在追讨工程款中的妙用

【概要描述】案例一:
2002年3月6日、2002年4月15日,某幕墙公司与上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某项目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签订《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根据结算工程总价款为8,141,277.00元,其中工程保修金433,258.00元,合同约定工程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第一年保修期结束支付3%,第二年保修期结束后支付2%,该工程已于2003年11月12日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但截至我所发函时即:2007年8月13日,建设工程公司尚有141,277.00元尚未支付给幕墙公司。
案例二:
2003年7月16日,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幕墙公司签订《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某会所明框玻璃幕墙、门窗工程由幕墙公司施工。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657,382.91元(陆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贰元玖角壹分),其中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一次性支付给幕墙公司。合同签订后幕墙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经结算本工程价款为人民币812,865.72元(捌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伍元柒角贰分)。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该工程款的95%,共计人民币772,222.43元(柒拾柒万贰仟贰佰贰拾贰元肆角叁分),另有5%作为工程保修金计人民币40,643.29(肆万零陆佰肆拾叁元贰角玖分),截至2007年4月28日该笔工程保修金尚未支付。
问题解决:
本律师听取了幕墙公司副总及及有关人员的陈述、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相应调查核实后,分别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函,要求其归还相应的工程尾款。
在本所律师发出律师函后分别于第三天、第五天接到了对方的回复,表示愿意和解此事,结清工程尾款。
后在本所律师的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协议,解决了上述纠纷。
律师函的妙用:
律师函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律师函在解决工程款纠纷中具有很多优势:
1.由于律师函是由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的眼光和观点对某一事件所作的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所包含的法律尺度和经验判断必然使得每一个阅读者都会下意识地将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及法律作一番比较,得出自己的 " 法律评价 " ,甚至做出法律风险估计。因此可以说,律师函是对阅读者的一个快速 " 洗脑 " ,迫使他从一般的思维转向法律思维,律师函所具有的这种引导和威慑作用是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
2.从诉讼与仲裁的角度讲,巧用律师函还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律师函所需时间周期短、简便易行,费用低廉,效果明显。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工程款纠纷,适用律师函追讨工程款有它独特的优势。相比诉讼,律师函所需时间短,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左右即可得到对方的回复,进而确定问题的解决方案。另外费用低,省去了一审二审、省去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我们发出的律师函 80% 以上得到积极响应,30% 以上达到基本目的,深受客户的信赖。一旦律师函未起到预期的作用,转入诉讼程序,根据本所的收费办法,该部分收费自然折抵到律师代理费中,所以客户不必担心进入诉讼程序花了冤枉钱。
在工程款纠纷的处理中,巧妙运用律师函解决工程款纠纷往往能令客户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 分类:中筑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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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02年3月6日、2002年4月15日,某幕墙公司与上海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某项目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签订《铝合金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根据结算工程总价款为8,141,277.00元,其中工程保修金433,258.00元,合同约定工程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期满后付清,第一年保修期结束支付3%,第二年保修期结束后支付2%,该工程已于2003年11月12日办理了竣工备案手续,但截至我所发函时即:2007年8月13日,建设工程公司尚有141,277.00元尚未支付给幕墙公司。
案例二:
   2003年7月16日,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幕墙公司签订《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约定上海某会所明框玻璃幕墙、门窗工程由幕墙公司施工。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657,382.91元(陆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贰元玖角壹分),其中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一次性支付给幕墙公司。合同签订后幕墙公司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经结算本工程价款为人民币812,865.72元(捌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伍元柒角贰分)。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支付该工程款的95%,共计人民币772,222.43元(柒拾柒万贰仟贰佰贰拾贰元肆角叁分),另有5%作为工程保修金计人民币40,643.29(肆万零陆佰肆拾叁元贰角玖分),截至2007年4月28日该笔工程保修金尚未支付。
问题解决:
    本律师听取了幕墙公司副总及及有关人员的陈述、审核了相关证据材料、进行相应调查核实后,分别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函,要求其归还相应的工程尾款。
    在本所律师发出律师函后分别于第三天、第五天接到了对方的回复,表示愿意和解此事,结清工程尾款。
    后在本所律师的协调下,双方很快达成协议,解决了上述纠纷。
律师函的妙用:
   律师函从以上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律师函在解决工程款纠纷中具有很多优势:
      1.由于律师函是由法律专业人士以法律的眼光和观点对某一事件所作的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所包含的法律尺度和经验判断必然使得每一个阅读者都会下意识地将所述事实与实际情况及法律作一番比较,得出自己的 " 法律评价 " ,甚至做出法律风险估计。因此可以说,律师函是对阅读者的一个快速 " 洗脑 " ,迫使他从一般的思维转向法律思维,律师函所具有的这种引导和威慑作用是值得引起我们重视的。
     2.从诉讼与仲裁的角度讲,巧用律师函还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律师函所需时间周期短、简便易行,费用低廉,效果明显。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工程款纠纷,适用律师函追讨工程款有它独特的优势。相比诉讼,律师函所需时间短,一般情况下,一个星期左右即可得到对方的回复,进而确定问题的解决方案。另外费用低,省去了一审二审、省去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我们发出的律师函 80% 以上得到积极响应,30% 以上达到基本目的,深受客户的信赖。一旦律师函未起到预期的作用,转入诉讼程序,根据本所的收费办法,该部分收费自然折抵到律师代理费中,所以客户不必担心进入诉讼程序花了冤枉钱。
    在工程款纠纷的处理中,巧妙运用律师函解决工程款纠纷往往能令客户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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